台積電綠能供應商誠新綠能公司爆出積欠承包商工程款逾十億元,導致部分案場停工,受害廠商質疑資金遭挪用,陳姓負責人等五人遭收押,台南地檢署查出,大股東新光國際投資公司董事長、泛新光集團第三代成員林伯翰,涉與誠新綠能共謀詐貸銀行四十七億元,聲押禁見獲准。
檢調九月十日前往林伯翰台北市信義區透天厝豪宅搜索,帶回林男調查,林男對客觀事實未否認;另外,曾姓、楊姓男子受林伯翰指示,擔任誠新綠能旗下公司董事長,協助詐貸,一併聲押獲准。
成立於二○一九年的誠新綠能,致力太陽能光電案場開發、維運、工程及綠電銷售,在中南部有不少案場,公司股權幾經轉手後,新光國際投資公司成為大股東。董事長林伯翰也是新光集團共同創辦人林登山孫子、泛新光集團第三代成員,曾經反對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合併。
二○二二年,誠新綠能以台灣漁電共生開發規模最大業者之姿,與台北富邦銀行完成漁電共生五十六點四億元聯貸案籌募,二○二三年台積電宣布,與誠新綠能子公司誠新電力簽訂為期廿年、總量二百億度的再生能源聯合採購合約,去年誠新綠能傳出財務危機,被積欠工程款的承包商組自救會抗議。
誠新綠能陳姓負責人,劉姓、鄭姓及二名李姓誠新集團或旗下公司重要幹部,涉非法挪用集團資金,檢調今年六月搜索十四處所,聲押禁見五人獲准,七月一日再聲押邱姓被告獲准。
檢方擴大追查,本月十日指揮台南市調查處等單位搜索七處地點,約談林伯翰等十三人、提訊在押兩名被告。檢方訊後認定林伯翰及曾姓、楊姓男子,涉與陳姓負責人共謀,以假出資虛偽金流、搭配形式上股權移轉與人事安排為掩護,佯作新光集團入主誠新集團假象,藉此向聯貸銀行團辦理詐貸。
聯貸銀行團誤信不實股權結構,二○二二至二○二五年間,核貸並撥款近四十七億元(各銀行受損金額均一億元以上),檢方認為林伯翰等三人涉犯加重詐欺、洗錢及違反銀行法等罪,且有有財力能在國外生活,有逃亡與串滅證之虞,當庭逮捕聲押禁見,法院裁准羈押。
誠心綠能公司發聲明表示,媒體報導所指的銀行聯貸案,其借款與授信主體均為案場專案投資實體,自始至終絕非誠新綠能,公司於該案場的角色,純粹為承攬工程設計、採購與施工的工程統包(EPC)廠商,並非任何銀行聯貸案的融資借貸當事人,也未曾涉人或主導任何專案融資與核貸作業,「本公司僅依工程契約履約施工,何來向銀行聯貸之權?又何來詐貸銀行之說?」有報導指稱誠新綠能涉嫌詐貸,純屬子虛烏有、憑空捏造。
返回
/ 台灣最新
綠能風暴/泛新光林伯翰詐貸47億羈押
2026-09-16

討論
0 / 1500
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