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新
查看更多
毒駕事件延燒台中市今年已查緝665件,上周起採取現場逮捕送辦吸毒駕駛事件頻傳,近期有立委主張修法最高判死刑。台中市警察局去年取締1000多件毒駕,數量是前年的4倍,今年截至5月底已經取締665件;警方指出,去年底開始全面使用快篩取締,上周開始只要現場檢測呈陽性反應,會直接逮捕送辦,並建請檢察官預防性羈押。台中市議會這兩天市政總質詢,多名議員關心毒駕問題,警察局長吳敬田答詢表示,毒駕危害所有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警政署已經注意到相關狀況,2024年11月開始把依托咪酯(俗稱喪屍菸彈)列為二級毒品,大力取締毒駕,去年取締1000多件,今年截至5月24日,已取締665件。吳敬田指出,過去取締毒駕比較混亂,因為沒有具體的取締標準,去年11月20日開始警政署修正作業程序,全面使用唾液毒品快篩試劑,3分鐘內就能知道是陰性或陽性反應;上周開始,警方採取更嚴謹偵辦措施,有陽性反應就現場逮捕,送地檢署偵辦。議員陳本添詢問,過去屢次發生「警方抓人、檢方放人」的狀況,送地檢署偵辦是否真的有效?吳敬田回應,刑事訴訟法今年5月15日修正之後,檢察官針對公共危險罪等案件可以聲請預防性羈押,警方抓人後會立刻將車輛扣押,警政署也已建議內政部提案修法,加重毒駕刑期,盼多管齊下減少毒駕。市警局補充,配合警政署目前推動的強化查緝毒駕專案,已經將取締毒駕列為工作重點,預計執行到今年9月前,針對市內高風險時段、熱點路段與毒品人口活動區域,加強臨檢或蒐集情資等勤務,也針對依托咪酯、甲基安非他命、海洛因與愷他命等毒品案件,展開為期3周的全國同步掃蕩。
全球事態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