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市長任內收賄,桃園地方法院今再度開庭審理,前次因時任都發局承辦人歐政一證詞尚未詰問完畢,審判長諭知上午續行;下午則將聚焦前局長盧維屏任內對華亞科擴大開發案的處理,以及與廖俊松的通話譯文。
在前次(本月4日)庭訊中,歐政一針對9.12公頃土地開發案的都市計畫程序接受法官及辯方詰問。由於案件涉及都市計畫變更、自辦市地重劃、區段徵收及地主同意門檻等複雜程序,庭訊持續至下午仍未完成,審判長潘政宏當庭表示證人也會疲累,裁定未完成部分延至今天上午10時繼續。
前次庭訊另項焦點,法院提示2017年8月24日1通電話監聽譯文。內容顯示,廖俊松曾致電歐政一,之後歐政一將手機轉交當時的都發局長盧維屏與廖俊松通話。對於兩人後續談話內容,歐政一當庭表示「後面通話我不清楚」,相關通話內容及盧維屏當時的處理方式,也因此成為今天下午庭訊的重要追問方向。
本案另一核心爭點,是華亞科擴大開發案究竟應採何種開發方式,以及自辦市地重劃涉及的100%地主同意門檻。前次庭訊中,潘政宏多次要求相關公務員釐清法令依據及行政程序,並針對市府內部對不同開發路徑及地主同意比例的說明提出疑問。
尤其檢方指控鄭文燦收受500萬元後,涉嫌協助華亞科擴大開發案,雙方是否因此形成「期約合意」,一直是法庭攻防核心。法官日前也曾就100%地主同意是否屬於法定要求,以及行政機關是否存在裁量空間反覆追問,要求檢辯雙方釐清該行政程序與「期約合意」之間的關聯。
今天上午歐政一將先完成前次未完的證詞,下午則由盧維屏首度出庭接受詰問。隨著都發局前後任長官接連出庭,法院將進一步釐清華亞科擴大開發案的行政決策過程,以及相關公務員在案中的實際處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