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邱姓男子去年照顧9個月大女兒時,嫌哭鬧難哄,竟抓住寶寶雙腿凌空猛甩數次後,拳打背部、腳踹腹部,造成寶寶腦出血重傷,送醫搶救10餘天仍不治。檢警調查,寶寶死前3個月左手臂曾遭邱男折斷、還把她從130公分高處摔落撞傷,桃園地檢署依重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起訴指出,現年30歲的邱男於去年2月間迎來前世的情人-女兒,父女間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的家庭成員關係。檢方查出,在女兒出生半年多後,邱男就因無法順利哄睡接連施暴,短短3個月內至少3度傷害自己的親生骨肉。
2025年8月31日清晨,邱男當時抱著6個月大女兒在桃園區住處客廳內走動,由於一直無法將女兒成功哄睡,邱男將女兒抱在懷裡時,將女兒左手臂往外凹折,當場造成女兒左手肱骨骨折。
事隔不到2個月,邱男再度因女兒哄睡不成失控;2025年10月29日下午5時30分前,他在客廳內將寶寶高舉至胸口,距離地面約130公分高度,接著突然鬆手,任由女兒直接摔落在客廳地墊上;寶寶墜地時,右後腦勺撞上地墊上的塑膠玩具,造成後腦紅腫、瘀青。檢方認定,這已是邱男第2度因無法順利哄睡而對親生骨肉施暴。
同年11月26日晚間10時,當時年僅9個月大的女兒再度因持續無法被成功哄睡,引發邱男第3度施暴。檢方調查,邱男跪在臥房床上,徒手抓住寶寶雙腿,將女兒整個倒掛式地凌空大幅甩動3至4次,接著再徒手毆打背部,並用腳踹踢腹部。
寶寶遭邱男連續施暴後,當場出現呼吸異常並開始嘔吐,當晚11時17分被緊急送往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經插管急救後,隔天凌晨2時50分再轉送馬偕兒童醫院繼續治療。
檢方調查,孩子因遭邱男猛烈甩動、毆打及踹踢,造成昏迷合併廣泛性腦腫脹、急性硬腦膜下血腫及雙側視網膜出血等重傷害,並因頭頸部創傷併顱內出血、腦水腫及腦組織壞死,造成腦脊髓損傷併發肺炎。
由於腦部傷勢過重,病情已無法逆轉,醫院只能採取支持療法維持生命。家屬最後於2025年12月9日上午10時同意拔管,孩子在10分鐘後死亡,結束短暫的9個多月生命。
檢方指出,邱男雖無置孩子於死的故意,但身為智慮正常的成年人,明知9個月大嬰兒必須細心照顧養護,且人的頭部是維持生命及身體運作的重要器官,尤其嬰兒頭部更為脆弱,一旦遭受外力劇烈搖晃,可能造成顱內出血,極易對生命及身體造成嚴重危害。
檢方認為,邱男客觀上應能預見,抓住9個月大嬰兒雙腿凌空大幅甩動,可能造成腦部重創,甚至導致身體、健康難以治療的結果,卻仍執意施暴,主觀上具有重傷害的不確定故意,孩子最終也因嚴重腦部傷勢死亡,全案經桃園市政府提出告訴,桃園警分局報請桃園地檢署偵辦。
起訴指出,邱男前2次施暴,均涉犯家庭暴力罪的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第3次施暴則涉犯家庭暴力罪的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致死罪;邱男犯案時已成年,卻故意對未滿7歲的親生骨肉犯傷害及重傷害致死罪,依法均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並依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全案將由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參與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