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大甲分隊一名小隊長,被控在辦公室與一名警員起口角時,當民眾及其他員警面前出手拍自己槍套,作勢摸槍托稱「想開槍」,警員已提出恐嚇告訴及職場霸凌申訴。國道警方昨表示,事後小隊長向警員道歉,將依法查明事實妥適處理。
國道警七大隊表示,大甲分隊一名小隊長與一名警員,本月三日晚間六時在單位內因故發生口角糾紛,小隊長情緒激動對在旁員警抱怨及拍槍套,致警員認為涉恐嚇,事後小隊長二度向警員表達歉意,警員未接受,前往台中市豐原警分局豐洲派出所提告恐嚇,大隊正在調查處理。豐原分局表示,發生地在國道警辦公室,受理後轉移國道刑事單位調查。
大甲分隊一名警員的妻子上網貼文指控,她沒想過電視劇「辦公室拔槍恐嚇」情節,竟發生在她另一半身上,丈夫循規蹈矩工作,在滿是民眾與警員的分隊辦公室,被同事當眾怒斥、摔裝備、作勢摸槍托恐嚇,揚言「我很不爽,很想開槍!」
她表示,事發後丈夫依體制向上反映,結果長官以「情緒失控」為由,嘗試將這起嚴重恐嚇事件內部化、冷處理,事發至今對方依然領槍執勤,丈夫為保護自己,不讓職場暴力繼續發生,到派出所提告恐嚇罪,並提出職場霸凌申訴。
貼文指出,堅持提告不是為了對立,而是為了在體制內要求遲來的公理,只要求依法處理;警察的槍是用來保護人民,不該是職場霸凌工具,希望事件被正視,不要等到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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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警員口角小隊長拍槍套涉恐嚇
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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