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主實驗室前理事長張耀中前年性騷擾男員工,並說「你這樣看我,我會有感覺喔」,偷吻對方臉頰、伸手摸下體,一審認為罪證明確,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定讞。
張耀中身為職場上司,2024年6月26日晚間8時許至10時許,在台北市某酒吧對男員工說「你這樣看我,我會有感覺喔」,又在酒吧外擁抱男員工時,趁機親吻對方臉頰,男員工礙於張是自己的長官,沒有立即表明不悅。
張耀中同日晚間10時30分許,在捷運信義安和站內,又趁與男員工擁抱道別時,親吻對方臉頰,還說「吃一下豆腐」後,緊接伸手碰觸男員工的下體,對方受驚立即後退,事後報警處理。
張耀中坦承犯行,另有相關監視器畫面、對話截圖等,台北地院一審認為張欠缺尊重他人性自主權的觀念,使男員工蒙受陰影,且未和對方達成和解,審酌一切情狀,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檢方認為刑度過輕而提上訴,認為張耀中身為任職單位最高負責人,於過程中一再推諉塞責,未曾向男員工表示歉意,犯後態度非屬良好,又張當日多次性騷擾,造成男員工身心產生諸多後遺症。
高院指出,一審量刑並無違誤或不當之處,並已衡酌犯罪情節、男員工意見等,量刑沒有違反公平、比例及罪刑相當原則,也無濫用裁量權限,認為檢察官上訴無理由,判決駁回,維持一審判決,張確定被判拘役30日。
張耀中案發後請辭,而勞工局也認定成立性騷擾。台灣民主實驗室是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成立的,當時也發聲明指出,對於張耀中涉及性騷擾事件,表達嚴正譴責性騷擾的立場,在調查過程中雖已盡力,但仍有疏漏且未能全面照顧到受害者的感受,導致承受額外的壓力與傷害,深表歉意且積極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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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洋的台灣民主實驗室爆性騷,前理事長偷吻摸男員工下體有罪定讞
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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