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林姓男子昨天在休旅車內,遭張姓男子持改造手槍射擊腰腹部,林一度插管急救,撿回一命,張男犯後三小時落網,張預帶槍支到場,不排除「黑吃黑」的可能性,全案今依殺人未遂、槍砲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後,檢察官認逃亡、湮滅證據之虞,今天傍晚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晚9時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地檢署指出,張男今天下午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訊問,檢察官綜合被告供述、監視錄影畫面、被害人診斷證明書、扣案槍彈等相關證據資料,認張男涉犯殺人未遂、槍砲等罪,且殺人未遂罪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且有事實足認其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反覆實行殺人或傷害等犯罪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訊後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晚9時許裁准。
林姓男子(27歲)昨天2時許,駕駛休旅車行經西區府後街時,張姓男子(46歲)上車,二人疑因毒品衍生嫌隙,張男在休旅車後座,持隨身攜帶的改造手槍,朝林男腰腹部開一槍,林男中槍後車輛失控,撞擊路邊車輛後,林下車跑向休旅車旁的咖啡店求助,張男則離車逃逸。
救護車到場時,林男倒臥在咖啡店騎樓地面,意識清楚,腰腹部有一處貫穿的槍傷傷口,送醫急救,一度插管,今天已脫離險境,病況轉穩,警方將視林男恢復狀況,展開詢問,釐清案發經過。
此案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東泰進駐分局指揮,昨天傍晚5時許,張男即在住處落網,查扣改造手槍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