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調查官劉晉庭假日打工求職,卻淪為詐騙集團收簿手遭加重詐欺等罪嫌起訴、免職;台中地院審理時,劉僅部分坦承,坦言投資失利欠100多萬才四處打工,更痛哭說「我不謹慎」,審判長當庭也感嘆「國家培養1個調查官多不容易。」中院今依詐欺等罪判劉3年6月,可上訴。
台中地檢查出,有被害人上網求職,對方要求先繳付提款卡,警方認為是詐團操控,立案調查並要被害人佯裝配合,2024年7月14日劉晉廷先後到西屯區超商、「空軍一號」貨運站取貨,前後領了數個包裹,裡面有5張被害人的信用卡、提款卡。
警方調閱監視器掌握劉晉廷行蹤,發現劉疑受詐團上游指示,在指定時間到多處地點領卡,旋即逮人。劉被捕後供稱,他是「幫朋友領貨」,只是打工而已,沒有涉詐,對案情避重就輕,檢仍依加重詐欺等罪嫌起訴他。
台中地院開庭期間,劉僅坦承幫助普通詐欺、幫助洗錢,其餘被訴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參與組織等罪嫌均否認。
劉解釋說,他知道不能隨便交付提款卡、不能收現金;審判長吳孟潔直言「我去國小宣導法治,一再告知不能隨便交付、收取不明帳戶,以免成為詐團共犯的收簿手」,更忍不住問「你身為調查員會不知道嗎?」「這連國小生填問卷都能答對了。」收簿手就是詐騙產業鍊的一環啊!
劉表示自己在台中擔任港警4年多,負責攔查砂石車有無超載、港區巡邏,後來考上調查官受訓1年,主要上刑法、刑事訴訟法課程並分發高雄市調處。
吳再問他有無重大負債狀況,劉坦言有信用貸款100多萬元,包括給家用及先前投資失敗,虛擬貨幣虧損。
中院函詢調查局劉男經歷,其調查官班58期結業,負責緝毒業務,受訓曾上過36小時經濟犯罪防制課程,但劉稱當時詐欺案還不是調查局的工作,吳發現他曾辦過跨過毒品包裹,相關訊問技巧顯然清楚。
劉晉廷最後說,他因為不謹慎犯案,事後看了很多詐騙案例知道危害之深,包括自己求職也受害,希望能盡力彌補、和解,更忍不住當庭痛哭說「是我不謹慎」;吳孟潔也感嘆,真的可惜,國家培養一位警察、調查官是多麼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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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官淪詐團車手!負債百萬痛哭求輕判仍獲3年6月刑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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