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陳姓男子是消防工程業者,去年8月間吸食含有俗稱「喵喵」的毒咖啡包後,駕駛賓士車上路,行經南屯區時,撞上撿拾資源回收物的江姓婦人,陳男僅停19秒後,繼續往前開,二度輾壓江婦致死,檢方今年5月間依毒駕致死罪起訴,移審國民法官審理,今天開庭時,陳表示已賠償630萬元與家屬達成和解,也聲請一般審理,法官諭知陳限制出境、出海8月,另施以科技設備監控。
此案今天在台中地院審理,陳男向法官聲請,案發時檢方施以手表的電子設備監控,但他因工作關係,工程時在地下室訊號不佳,此案他都已坦認犯行,也賠償被害人家屬630萬元,達成和解,除了聲請轉為一般程序審理之外,也希望法官施以手機監控即可,他無逃亡、串滅證之虞。
受命法官聽取陳男意見後,經過合議庭評議,諭知陳男從今天開始,限制出境、出海8月,另施以適當的科技設備監控,以待後續轉軌程序。
起訴指出,陳男(40歲)在2025年8月27日深夜11時許,在南屯區公司內施用含第三級毒品「喵喵」(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的咖啡包。隔日上午7時許,他明知吸毒後不得駕車,仍開車沿環中路三段行駛,同日上午7時22分許,陳男駕車猛撞前方走在路邊、推著手推車的88歲江婦。
江婦受傷倒地後,陳男僅在現場短暫停留約19秒,便不顧車前狀況繼續前行,導致江婦直接捲入車底,雙腿遭右側前後輪接連輾壓2次。江婦經緊急送醫,仍因頭頸重創、全身多處骨折引發肺脂肪栓塞,當日上午10時58分宣告不治。
警方案發後對陳男採集尿液送驗,呈現高濃度毒品陽性反應,遠超法定標準。
陳男辯稱,開車途中接聽手機,沒注意才撞到人,但因一時慌張,想停到路邊查看才繼續開。
台中地檢署認定陳男犯行明確,依毒駕致人於死罪嫌提起公訴,因屬故意犯罪發生死亡結果之案件,全案依國民法官法,移交台中地院由國民法官法庭進行審理,檢方在案發時諭知陳男以20萬元交保,另以手表科技設備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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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消防工程老闆開賓士毒駕輾死八旬資源回收婦賠630萬達成和解
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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