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調查出,宏泰人壽於2019年間曾公開宣布標售位於新北市淡水區2處土地,卻疑似「左手賣右手」,進而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偵辦。檢調昨日兵分12路搜索宏泰集團主席林鴻南、宏泰人壽前董座魯奐毅等人住所,並傳喚被告林鴻南等9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複訊後,依涉犯證交法中的非常規交易等罪諭知林鴻南10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據悉,宏泰人壽在淡海新市鎮開發區持有多處土地,卻因開發運用不利於2017年11月遭金管會發函警告,但宏泰人壽當時未依規定處置,被重罰100萬。宏泰人壽於2019年5月間發布重訊,將公開標售位於新北淡水區淡海段4、4-1地號2筆土地。
最終該筆土地,由同集團的「泰和建築經理公司」以25億元購入。金管會調查後認為,該行為屬於「左手賣右手」非常規交易,目的是想留養地增值,因此向台北地檢署進行告發。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雅詩昨日見時機成熟,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持票搜索宏泰集團主席林鴻南、宏泰人壽前董事長魯奐毅等8人住所、宏泰人壽公司等共計12處。
檢察官漏夜偵訊,今晨依證券交易法中的非常規交易罪、保險法中的背信罪,諭知林鴻南1000萬交保、林妻王婉玲30萬元交保、魯奐毅800萬元交保、宏泰土地部門主管李怡慧50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另昨夜也以非常規交易罪諭知宏泰人壽董事廖乾宏、宏泰財務主管王惠津、宏泰建設前董事長張志明、宏泰集團老臣高順發、老臣楊亦寛、泰和建築經理公司登記負責人黃樹榮等6人,各諭知30萬元交保。
宏泰人壽昨日也針對檢調搜索一事發出聲明,其聲明如下:
公司一向秉持依法合規經營及公平待客之原則,對於司法機關之調查均予以尊重,並全力配合相關程序之進行。本案目前仍屬於偵查階段,相關事實與細節尚待司法機關進一步釐清。公司對未經證實之訊息不予評論,亦呼籲外界避免臆測及過度解讀,以維護調查公正性。公司恪遵各項法令規範,持續強化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整體營運及客戶服務均維持正常運作,保戶權益並未受任何影響。公司亦將以誠信、專業與負責任之態度,妥善因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