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一名現役軍官遭指控要求同住女友的女兒倒水喝,趁機指侵;軍官稱因聽女友提起女兒曾和他人有性關係,關心詢問並未性侵少女,案經澎湖地院審理,法官審酌少女對案發時間供述不一,家屬說詞只是傳聞證據,且少女曾錄下「因不服管教才誣陷被告」的錄音檔,認證據不足,判決該名軍官無罪。
澎湖地院判決指出,被告於2023年9月間為現役軍人,與女友及其兩名女兒同住,同月9月30日中午,該名軍官被控假稱不舒服,要求當時未成年的少女送水進入房間,隨後強行觸摸少女胸部及私密處,並不顧少女反抗對其指侵得逞。
案經澎湖地檢署偵查,遭指控的軍官詞否認有何強制性交犯行,辯稱當時宿醉躺在床上,少女站在床邊,因當時女友曾說少女未成年會和別人發生關係,曾開口問少女當周是否和人發生性行為,只是想問少女的想法,但少女沉默沒回答,猜測可能是他限制少女出門和交友,長期下來少女對他有怨懟,想用這種方式把他趕出家門。
該名軍官指出,若真有侵犯少女一事,當天少女就可以跟母親說這件事,怎麼會時間過這麼久才說出這件事,檢察官偵結後,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對該名軍官提起公訴。
案經澎湖地院法官審理,認為少女對案發時間3次陳述前後不一,少女聲稱受害後仍留在被告房間吹冷氣,能與外界聯繫求救卻未立即離開,和一般性侵受害者欲逃離現場的心理反應相悖。
此外,少女的家人及醫生的證述也僅是聽少女轉述過程,無補強證據可直接證明少女遭性侵事實。在該名軍官被起訴後,少女自錄一段錄音,內容明確表示:「因不服管教才故意誣陷,真的很抱歉」等語,雖少女在出庭時辯稱這段話並非事實,但法官認為已動搖少女先前指控的可信度。
法官審酌少女指控遭該名軍官性侵一事,證述的內容,本身已有重大瑕疵,認證據不足,判決該名軍官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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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女友未成年女兒控「倒水時硬上」證詞重大瑕疵澎湖軍官判無罪
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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