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一名王姓男子過年期間在住家附近施放沖天炮,不慎引發火災,造成他人財物受損。台東地方法院近日審理後,依失火燒燬物品罪判處王男拘役40天,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天。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男於去年1月29日22時許,因過年為增加節慶氣氛,遂與家人在在住宅區施放沖天炮煙火時,未妥善注意安全,火花不慎引燃附近物品,導致火勢延燒,造成包括輕鋼架天花板裝修等物品受損。
警方事後接獲通報並查訪附近居民,循線發現失火來源可能來自王男住處,進一步詢問後,王男坦承自己施放沖天炮導致火災。檢警偵辦後認為王男行為已涉及公共危險,依刑法失火燒燬物品罪嫌聲請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指出,王男明知在住宅區施放沖天炮可能引發火災,卻未盡注意義務,最終造成火災發生並導致他人財物受損,行為確有不當,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因此依法論罪。
不過,法官審酌,王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已與其中一名被害人達成調解並完成賠償,顯示有彌補損害的意願;但仍未與另一名告訴人達成和解。另考量王男無前科紀錄,教育程度為碩士,經濟狀況小康等情形,綜合衡量後判處拘役40天,並准予易科罰金。
另判決也指出,該案警方在查訪附近居民後已合理懷疑王男涉案,因此他事後坦承施放煙火引發火災,並不符合刑法自首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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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天炮玩過頭付出代價!台東男子放煙火險釀災判拘役40天
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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