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貪近三千萬,橋頭地方法院原定廿三日宣判,徐疑似破壞電子腳環棄保潛逃。橋院昨天下午接獲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三級告警」,確認徐的電子腳環遭拆卸,高屏地區檢警正全面追緝徐漢下落。徐漢是法院體系裁定科控案件的脫逃首例。
橋頭地院表示,徐漢因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罪,法院先前裁定限制出境、出海,並實施科技設備監控處分,命他配戴電子腳環。依規定,徐漢每周三、周六晚間九時至十一時之間,必須以手機在住家門牌前自拍,上傳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完成報到。
根據院方掌握時序,徐漢前天晚間才剛依規定完成周三的電子報到,昨天下午一時五十五分,法院即接獲科控中心通報,其配戴的電子腳環已遭人為拆卸,設備遭破壞後棄置於屏東縣萬巒鄉。
法院獲報後旋即於昨天下午二時多製作拘票,並緊急請高雄市警楠梓分局、橋頭地檢署、屏東地檢署等相關單位協助,盡快拘提徐漢到案。
據悉,從中油基層做起的徐漢,曾被譽為「油人楷模」。檢廉調查指出,徐在握有採購大權期間,曾涉入冰水機等八起採購弊案。二○二二年檢廉在徐的辦公室搜出多達二七一○萬元不明現金,創下貪瀆案現場查扣現金最高紀錄,徐漢淪為「最貪執行長」。
徐漢曾被羈押四九八天,二○二三年中法院裁定五百萬元交保,並實施境管與科技設備監控。由於徐漢的兒子長期旅居國外,且徐過去曾以「參加兒子婚禮」為由聲請解除境管遭法院駁回,檢方對他潛逃出境早有防備。
全案歷經三年多審理,原定今年一月卅日宣判,但因卷證龐雜,延至三月廿三日,法官不僅諭知徐漢等四名主要被告必須親自到庭聽判,更罕見要求承辦檢察官也必須蒞庭。
檢警研判,法官極可能打算在宣判有罪的當下,立刻下達羈押裁定,徐漢恐是提前察覺此一動向,深知面臨重刑與當庭收押的雙重壓力下,才會決定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