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109旅吳姓役男2024年間在營區賣煙彈開賭場,行賄高姓班長、詹姓役男取回查扣煙彈,洪姓班長、宋姓役男成煙彈供毒鏈,詹還轉售煙彈擴散毒品交易網,另陳姓役男不滿管教揪何姓黑幫友人恐嚇副排長,桃園地院依貪汙、販毒、恐嚇等罪,將7人判處1年8月至6年6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犯罪事實指出,吳姓役男2024年6月中至9月27日,先後於中壢、桃園及八德等區以1000元至2500元不等價格販賣「喪屍煙彈」。同年4月吳於楊梅太平營區的步一營一連以手機上網路賭博平台,提供權限及額度供2名役男賭博賺佣金,其中唐男付不出賭資,向上級單位反映而東窗事發。
2024年8月初,吳的直屬長官下士高姓班長查到吳在營區持有1顆違禁品喪屍煙彈,卻未依規定向上回報,反聽從詹姓役男建議,要吳拿1萬元贖回,吳基於行賄,雙方議價後以5000元在一營一連幹部二寢內交錢交貨;詹男則於同年10月間在北測中心及竹北,分別販售喪屍煙彈給同期役男。
步一營二連下士洪班長則是喪屍煙彈供應商,宋姓役男是負責找藥腳的小藥頭,2024年10月28日前得知北測中心有徐姓士兵叫貨,先向洪班長取煙彈,再將三級毒品送進營區交易;宋男也幫賴姓藥頭找客源,同年11月4日將煙彈直送營區。
109旅另名陳姓役男因不滿所屬步一營戰支連直屬江姓副排長管教,竟與何姓黑幫友人於2024年11月23日去電恐嚇江「我桃園同心會的阿冠」、「出營區小心一點,你老婆小孩也要注意安全,我找人堵你」等語;檢方審酌,6人犯案時為現役軍人,建請法院為維護軍紀,求處1至13年不等。
合議庭審酌,被告吳姓役男不思正途賺取所需,提供軍中同袍賭博網站,助長投機風氣;向直屬班長行賄,嚴重玷汙官箴與損害軍隊紀律、影響國軍形象,犯罪所生損害甚鉅,考量始終坦承犯行,無前科紀錄素行,依販賣禁藥、販賣三級毒品、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等罪判執行4年8月徒刑,沒收賭博不法所得19萬餘元。
高姓班長漠視法律、軍紀,以5000元對價,讓被告吳男取回遭查扣的煙彈,嚴重玷汙官箴、損害軍隊紀律及影響國軍形象,考量始終坦承犯行,無前科紀錄,依共同犯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判2年10月,沒收犯罪所得5000元。
被告詹姓役男漠視法律、軍紀,提議以1萬元對價,讓被告吳男取回遭查扣的煙彈,嚴重玷汙官箴、損害軍隊紀律及影響國軍形象,考量始終坦承犯行,無前科紀錄素行依共同犯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3次販賣三級毒品等罪,判執行6年6月徒刑。
被告洪班長、宋姓役男漠視法律、軍紀,在軍中兜售毒品,嚴重損害軍隊紀律、影響國軍形象,考量始終坦承犯行,均無前科紀錄素行,洪依販賣三級毒品罪判3年7月徒刑,宋依2次販賣三級毒品罪判執行2年,緩刑5年,支付公庫2萬元。
被告陳姓役男案發時為現役軍人,本應遵守法治與軍紀,因不服江姓副排長管教,而心生怨懟,與被告何男出言恫嚇江,對軍隊紀律與軍中倫理產生不良影響,造成江內心恐懼;被告陳男雖坦承犯行,但於法院審理時,試圖袒護同案被告何男,以及被告何男自始否認犯行的犯後態度,迄今未獲得江姓告訴人諒解,兼衡其等智識程度、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情狀,陳依共同犯對於長官施恐嚇罪判1年8月徒刑;何依同罪判2年8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