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本周將推出黨版軍購特別條例草案,在「支持正確軍購、反對爭議商購」原則下,預算規模為「新台幣三五○○億元加N」,即以美國去年宣布一一一億美元、八項對台軍售為確定項目,「加N」則為未來加碼對美軍購預留空間。至於履約期程與懲罰條款,由於不存在於過往軍售模式,黨中央與黨團將繼續協調,本周提案的目標不變。
由於立院朝野協商結論明定三月五日前要提出版本送議事處,才能如期在周五院會與政院版及民眾黨版併案審查,黨團幹部與黨中央今會繼續討論,預計明天將舉行黨團大會拍板定案。
國民黨版草案要求在契約列入履約期程與違約責任,因與美國政府的海外軍售(FMS)制度明顯衝突,已有專家提醒,如果堅持入法,軍購最後恐將無法成案。據了解,此舉是黨主席鄭麗文堅持,在上周的立法實務研討會中,也要求黨籍立委立場一致。
據了解,鄭麗文先前與國民黨籍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立委開會時表示,近年美國軍售延宕嚴重,早就成為嚴重民怨,因此對未來這筆空前大採購,必須寫入罰則條款,以求如期履約。在座立委曾建議,此舉與美國政府的軍售制度不合,能否不在條文列入,改以決議方式要求;鄭麗文不以為然,表示光提決議根本沒有約束力。幾天後她在立法實務研討會上,重申全黨立場應該一致。
美國身為最大軍火出口國,對於外銷武器的法制早已定型。FMS制度下,購買國不直接接觸廠商,而由美國政府與購買國政府簽訂發價書,五角大廈再向廠商訂製產品,或直接由美軍庫存品提供。五角大廈為每筆軍售案成立履約管理辦公室,其運作成本由購買國負擔,除此之外,美國政府並不賺取差價,也不設定罰則,也不存在殺價空間。買家如覺金額過高,只能從減少採購量(含零附件、售後服務)著手。
國防部政務辦公室主任兼發言人孫立方說,美國政府將出售武器視為區域安全政策與承諾的一部分,重點是考量其國家利益,FMS對每個國家都一樣;以對台軍售而言,必須經歷美國在台協會、印太司令部、五角大廈、國務院等層層考量,才會拍板定案。
如果罰則條文入法,能否改採我方直接與美商簽約的商售(DCS)模式?國防部官員說可能性很低,因為美國以往如此大規模的武器購案,都是循FMS;就算能走DCS,也須得到美國政府的輸出許可,一切手續都要重來,起碼得多花一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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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版軍購罰則入法專家示警:恐難成案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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