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提出「兒童福利法」修法,0到6歲健保費由國家負擔,引發討論。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說,健保為社會保險制度,任何支出都需有相對應的保費作為財源,若0到6歲健保費由政府補助,恐將計入政府法定需負擔36%中,一旦政府未同步提高整體健保投資,反而壓縮給付空間,民眾因此恐需增加部分負擔或自費比率。
「推動保費全額補助,須先釐清財源及是否排富,確保健保永續不受影響。」滕西華說,兒童保費與父母投保薪資連動,高所得家庭保費較高,若不設排富門檻,恐出現補助分配失衡。她認為,解決少子化不應只從健保費著手,應思考更精準的方式,如提高生育與育兒補助,或擴大3歲以下就醫免部分負擔,特別對病弱或中低收入家庭直接補貼,效果可能更佳。
滕西華說,台灣步入超高齡社會,許多家庭同時有孩子與長輩,針對短期看似減輕孩子的保費負擔,但長期下來可能因政府不再多加挹注,讓全民承擔更多、更高的長輩醫療成本,甚至許多醫療未來都需自費,最好的做法仍應回歸家戶總所得作為收取保費的依據。
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說,少子化是國安、教育與經濟層面的重大挑戰,台灣總生育率(TFR)已降至1以下,人口快速下滑,必須正視。若政府將0到6歲健保費補助納入少子化政策,另編預算支應,作為「0到6歲國家養」的一環,可以討論;但若僅從健保收入挪支,將違健保互助精神,需審慎評估財源及未來影響。
衛福部表示,全民健保為自助互助的社會保險,每人要繳交健保費,以獲得醫療給付,如為經濟弱勢者,由政府提供全部或部分的自付健保費補助,使全民皆能獲得適當醫療照護。針對傳出國民黨近期擬提出「兒童福利法」修正草案,規範中央政府補助6歲以下兒童健保費,因涉及國家財政支出,建議宜綜合評估整體兒童政策、審慎研議。
衛福部指出,目前已針對低收、中低收入戶未滿18歲兒少、未滿20歲及年滿55歲以第六類第二目身分加保的原住民及身心障礙者等提供一般保險費全額或部分補助,適度減輕經濟弱勢民眾的保費。以低收、中低收入戶未滿18歲兒少健保費補助為例,統計109年至113年,每年平均補助約7億元、約112萬人次受益。
衛福部現行除提供低收、中低收入戶未滿18歲兒少健保費補助外,也提供三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未滿18歲弱勢兒少醫療費用補助,統計109年至113年,3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對平均每年補助約17億元、約888萬人次受益。
另未滿18歲弱勢兒少醫療費用補助對象包含低收、中低收入戶內兒少、受保護或安置、發展遲緩、早產、罕病或領有重大傷病或經地方政府社工評估者,項目包括全民健康保險自行負擔的住院費用及看護費、早療評估及療育訓練費、愛滋病毒感染預防性投藥費等,每年最高30萬元。平均每年補助1.5億元,平均有1.8萬人次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