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收賄案,今天傳喚「圖利組」被告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都委會前執秘邵琇珮、台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與檢方進行辯論程序及答辯,法官未傳喚柯,柯不請自來,坐被告席聽訟。
彭振聲與邵琇珮偵查、審判中都認罪,與柯否認犯罪的訴訟策略不一樣,一般認為,柯可能關心2名舊屬於辯論程序、最後陳述的說法為何,於是還是到庭「現場掌握」,沒有辯護人陪同。
上午進行檢察官論告。公訴檢察官廖彥鈞表示,黃景茂辯稱京華城案送研議、辦公展沒有違法,不過,都發局公務員的想法不同,根據公務員間的對話紀錄,包括「彭副要的,我們給的不甘願」、「政策上能拖就拖」、「技術性卡他」、「拖到換市長」,公務員的用字盡是提醒,這已是公務員權限內最積極的反抗。
廖彥鈞說,行政法院判決已刪除120284方公尺允建樓地板面積,但都發局處理陳情案卻繞道而行,細部計畫變更是特定的行政處分、非法源依據,且是為京華城量身打造、獨一無二的裁量,裁量權的濫用就是圖利。
廖說,辯方說的20%容獎經鑑價值30億元,不過,京華城圖利案的獲利是121億元,這份鑑價資料辯方於都委會審議時未提出,至審判中才拿出來「如果在都委會審議時提出,委會會通過案子嗎?」
廖彥鈞說,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均專業人士,都發局、都委會均要審查適法性,監察院糾正案並未說都發局只能檢驗「文件是否齊備」,以黃景茂40年公務資歷,對於有訴訟爭議的案子應等待法院判決,但黃與市議員應曉薇6次碰面後就蓋章送研議。
廖說,都發局幫京華城找了繞開訴訟的一個補救措施,黃景茂稱沒受到應曉薇的壓力,也不是事實,而且,黃在審判中筆錄也與自己批的「適法性要研議」決行公文不符;廖說,公務員已告訴黃可能涉及圖利,但黃仍面有難色簽辦研議,證明黃犯圖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