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有一名拒酒測的酒駕累犯,上周五晚間又騎車到新北新店因酒駕自摔後送醫。北市議員游淑慧說,該慣犯拒測高達7次、累積罰鍰504萬,執法單位拿他沒辦法,呼籲北市府建議交通部修法,累犯就該當場扣人。
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立祺說,民眾若拒測,是依道交條例開罰,沒有辦法強制酒測,若民眾拒簽酒測會特別註明,但也無法強迫酒測。北市裁決所表示,該累犯在北市管轄的3件罰鍰都沒繳,名下也沒財產。
酒駕零容忍,游淑慧質疑目前法規不足,警察臨檢不能拒絕,但為何可拒絕酒測?只要駕駛拒測將車輛丟給警察、被拖走也沒關係,之後再買輛便宜二手車照樣趴趴走。
「連隨機攔檢都可以抓到7次酒駕,代表這名累犯可能每天醉醺醺在路上,哪一天誰倒霉被撞?」游淑慧提到,政府拿這樣的累犯沒轍,她調閱該酒駕累犯罰款,竟已累積504萬元,連一次也沒繳。
游呼籲交通局等相關單位應建議交通部修法,對經常性拒測者,要求不能拒酒測;被查到累犯,當場可依公共危險罪扣人,地方應將執行面的困難提議修法,給警察更大權力。裁決所允向中央反映,並表示17日已收到行政執行署公文,將酒駕案件轉介酒癮治療參考指引。
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認同民代建議的保護管束,因酒駕累犯拒測案例可能成模仿對象,「反正執法單位也沒轍,就會有負面影響」。行政執行署將頒布酒駕案件轉介酒癮治療參考指引,李認為,酒癮治療是介入的一種,仍要持續觀察,才能檢驗是否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