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軍眷服務組前上尉工程官李振育,利用管理眷村土地之便,偽造租任契約、盜刻軍印、詐領租金與工程款達千餘萬元,法院開庭時,李請求解除羈押,桃園地院調查後,仍裁定自本月22日起第二次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也已辯論終結,將於今午進行宣判。
延押裁定書指出,李振育於今年5月22日遭檢察官提起公訴,並於訊問時坦承犯行,卷內亦有相關事證支持,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3款,認定其涉犯五年以上重罪,具羈押事由,於是自5月22日起裁定羈押三個月,並於8月22日延長羈押兩月。
本次延押裁定是因為原先的延長羈押期限將於10月21日屆滿,法院於9月24日庭訊後,再次訊問被告後,認定其犯罪嫌疑仍屬重大,且逃亡風險未除,羈押必要性依然存在,遂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5項規定,裁定再延長羈押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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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六軍團前上尉出租眷地A走千萬再延押2月一審今將宣判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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