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歲李男28日中午在新竹縣橫山鄉南坪古道持刀械與榔頭,作勢攻擊民眾與警察,警方喝令無效共開6槍制伏,李男中彈送醫後不治。檢警昨相驗,6槍有5發集中下肢,其中疑有1發子彈擊中腹部,懷疑因大量腹腔內出血死亡,今將解剖確認槍傷位置,釐清死因。
檢方表示,該案件涉及員警執法行為致人死亡案件,為釐清使用槍械是否符合比例原則與必要性,加上過失致死乃公訴罪,無論家屬是否提告,依程序都會啟動調查,藉以釐清有無過失致死相關責任。
檢警調查,李男為新北市板橋人,曾有殺人未遂等刑案紀錄,也是轄區治安顧慮人口,近期因不明原因流浪至南坪古道1處涼亭居住。28日中午他持刀械及榔頭,對登山客與路過車輛作出攻擊動作,大喊「這是私人土地」,引起遊客恐慌。
警方獲報後,2名員警騎機車到場,遭李男失控辱罵「你是假警察」,警方喝令放下武器,但李男持械逼近;警方表示,當時距離極近僅差一步,為避免危害擴大,員警還來不及鳴槍,即依警械使用條例對李男下肢方向連開6槍。
李男中彈倒地後無生命跡象,隨即送往台北榮總新竹分院急救,一度恢復生命徵象,但轉送林口長庚時情況惡化,前天傍晚宣告不治。
檢警調查,警方共開6槍,槍傷位置均集中在下肢,昨初步相驗,疑有1發擊中腹部,初判死因為大量腹腔內出血致死,檢警已勘驗相關影像檔案並保全證據,同時調閱李男病歷,今將解剖比對彈道,釐清致死關鍵;檢方也將釐清,警方執法是否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的比例、必要性原則,以確認是否涉及過失致死。
開槍警員為特考班畢業,從警約1年。新竹縣橫山警分局強調,李男持刀械阻擾上山車輛,員警多次喝令放下武器,但李男不服從指示,並揮舞手中武器企圖攻擊員警,員警為避免危害擴大,即依警械使用條例開槍制伏李男,符合用槍時機,將全力配合調查。
檢方強調,將秉持客觀、中立的原則,釐清事實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