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四大隊前警員邱嘉群被控上網取得數百支門號,轉售詐騙集團協助一年內騙得四點五億元,邱獲價值卅七萬餘元泰達幣。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昨依幫助三人以上共犯詐欺罪判刑三年六月,未扣案一萬一五八六顆泰達幣沒收;可上訴。
檢警調查,時任保二警員邱嘉群加入某俄羅斯網站,以儲值會員身分申設虛擬門號,取得門號驗證碼,以暱稱「乾麵加辣」透過詐團群組售出,換取泰達幣;詐團利用邱出售門號,註冊通訊軟體帳號,以假投資、假交友、假賭博、假貸款騙被害人向詐團佯裝的「安心」幣商購買虛擬貨幣,二○二三年六月到二○二四年五月,超過百人共被騙四億多元,邱賣門號獲利卅七萬餘元。
新北市刑警大隊二○二四年偵辦一起假投資詐騙案,逮捕車手,追查幣流發現與邱有關,擴大查案。邱被起訴,在法院審理時認罪。
判決指出,邱身為警察,明知我國詐欺犯罪猖獗,仍為賺取利潤,恣意大量、反覆售出虛擬門號、驗證碼給身分不詳的詐團成員,造成損害四億五一一八萬餘元,受騙款項因洗錢而無從追查;邱雖僅為幫助犯,犯罪動機、手段、違反義務程度及侵害法益的嚴重性,仍應作為量刑考量,依法判刑,扣案七支手機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