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重啟公投於8月23日投票,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哪些人有投票資格?投票須帶哪些物品?去哪裡投票?哪些行為會觸法?公投案通過門檻為何?中央社彙整相關資訊帶讀者了解。
誰可以投票?
年滿18歲國民(2007年8月23日前出生者)即有公民投票權。
投票時間
8月23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只要在下午4時前抵達投票所,都可以投票。
投票要帶什麼?
需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若沒帶印章,可以用簽名或按指印代替。若沒帶投票通知單,記住投票通知單上的名冊號次,在領票時告知發票管理員。
去哪裡投票?
到指定投票所投票,可至中選會網站「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公投專區」查詢。
領票及投票流程
帶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至投票所,核對身分後領取公投票,進入圈票處後使用現場提供的圈選工具圈選,不能蓋私章或按指印。圈選完成後將公投票對折,投入對應的票匭。
投票時不能做哪些事?
1.禁止穿著佩帶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令退出而不退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以下罰金。
2.禁止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
3.禁止將公投票以外的物品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公投票,違者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4.禁止亮票,違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以下罰金。
5.禁止把公投票帶出投票所,違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000元以下罰金。
6.公投票以「蓋私章」或「按指印」方式圈選無效。
投票當天可宣傳嗎?
公投法與選罷法規定不同,投票當天依法可宣傳公投,但仍有限制,禁止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進行,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000元以下罰金。
投票日上班工資怎麼算?
「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具投票權且投票日原屬工作日的勞工,應予以放假1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工作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工資。
具投票權且投票日原屬休息日或例假的勞工,不另給假;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休息日」出勤者,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計給休息日出勤工資。
公投公報哪裡看?
中選會官網可查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公民投票公報」。
公投通過門檻是多少票?
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即為通過;若有效同意票少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不足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則不通過。
公投通過或不通過,結果會怎麼樣?
經創制或複決的重大政策,行政機關於2年內不得變更該創制或複決案的內容施政。若公投結果不通過,2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再提起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