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籍移工蜜雀兒與同鄉男友馬克口角而遭殺害,她被開腸剖肚,部分臟器進了馬桶,檢方依家暴殺人罪起訴,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依殺人罪判馬克無期徒刑。檢方和馬克皆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判上訴駁回。
馬克(Velasco Mark Dave)2023年7月17日與女友吵架而殺人,為毀屍滅跡,將蜜雀兒的屍體拖至租屋處廁所、沖洗屍體血跡,再到陽台取切肉刀,把蜜雀兒的屍體自胸口處至腹部剖開,再將肝臟等分割為小塊,沖入馬桶。馬克又把腿關節連接處斷開,再使蜜雀兒腿肉分離。分屍後,馬克把血衣、床單、小腿骨等用垃圾袋包裹,丟到公司宿舍外的垃圾子母車內,最後再偷走蜜雀兒的皮夾、手機。
一審時,檢方拿出馬克的量刑前社會鑑定報告,指馬克過去有賭博惡習,與蜜雀兒因金錢糾紛出現嫌隙,且馬克過去與異性相處長期有問題,對母親依賴性高,馬克認為母親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因此當他得知蜜雀兒移情別戀,感到被背叛、欺騙,憤而殺害對方。鑑定報告也顯示,馬克犯案後認為自己僅需關4至5年,缺乏同理心,無明顯悔意,矯正教化可能低、再犯風險高。
馬克對犯罪事實坦承不諱,一審認定他犯刑法殺人、損壞屍體、竊盜罪,分別判處無期徒刑、4年6月徒刑與4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刑後驅逐出境。檢方認為馬克應處死刑、馬克認為量刑過重,都上訴。
高院行準備程序時,馬克的律師主張他不懂中文,對於量刑前社會鑑定報告的內容無法立即回應,聲請重新調查。法官質疑,量刑前社會鑑定報告是一審時律師聲請調查,該資料是在一審最後的協商程序及準備程序終結前就已做好,檢辯雙方都有確認鑑定資料之利用,律師仍主張馬克沒有充分理解報告的內容?
馬克的律師聲稱「被告對部分描述感到驚訝」,因此認為他沒完全了解報告描述了什麼,加上馬克手上沒有英文或菲律賓語譯本,無法逐字確認;另外,馬克在收容期間行為也未失當、違反紀律,律師也認為報告有疏漏。
「我記得我有後悔為什麼做這件事。」馬克指中文鑑定報告與事實不完全一致。律師表示,二審期間到看守所「律見」時,有請菲律賓駐台代表處協助翻譯他們認為有問題的部分。
高院審理後,法院今駁回檢方和馬克上訴,馬克仍維持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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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屍女友臟器丟馬桶腿骨肉刮得乾乾淨淨…高院仍判無期徒刑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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