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涉強制性交,2名女子指控被他在按摩會館與車內性侵、猥褻,但因罪嫌不足不起訴,2女不滿處分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偵查不完備,去年底發回續查。士檢調查,今偵結認定NONO在2011年至2013年間,分別對按摩館女員工及一名女粉絲伸狼爪,依刑法強制性交罪與強制猥褻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NONO在2011年至2013年某日晚間,前往台北市中山區一家時尚生活會館消費,指名由化名「A3」的成年女子提供按摩服務,過程中,他突然起身暴露下體,憑181公分的身高體型優勢,將A3壓制在美容椅上,強行性侵得逞。
另一起案件發生在2011年底,化名「A5」的女子因在NONO臉書粉絲專頁按讚,引來NONO透過MESSENGER主動傳訊邀約見面。孰料NONO開白色賓士接送A5時,竟在副駕駛座對她伸出舌頭強吻、用手搓揉胸部,違反意願進行猥褻行為。
檢方認為,A3、A5原本選擇沉默,但因看到其他被害人A4、A1先後在臉書公開指控陳男性侵,決定挺身指證,面對媒體大幅報導,NONO一度強硬否認,惟發現情勢如火燎原,才在臉書宣告「本人即刻起停止演藝工作,誠心深刻反省」等語。
檢方痛批,NONO以藝人身分與知名度結識被害人,再藉機滿足私慾,行為惡劣,對被害人造成嚴重身心傷害,犯後態度仍否認犯行,毫無悔意,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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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慘了!性侵猥褻2女不起訴被逆轉士檢起訴痛批:毫無悔意
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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