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順益好好一個正常人、工作受傷骨折、送去苗栗弘大醫院、經骨科醫師(張宏仁)手術失敗、現變終身殘障!
現今(弘大醫院)不認有疏失、靠著有錢有勢、有廣大的影響力、送去做鑑定完成、當事人都不知道、既然鑑定完成、最基本也要公告當事人鑑定結果、但法院不給看證據、請問拿什麼去做鑑定、鑑定前後、當事人算什麼、都不知道、連最後要看證物、法官也不準、呂順益申請再鑑定也遭拒絕、這有公正、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