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今(4日)三讀通過「再生醫療法」、「再生醫療製劑條例」雙法,讓台灣成為繼日本、韓國後,第三個為再生醫療制定專法的亞洲國家,對此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直言,專法有助於推進再生醫療科技的發展,但應儘速提升民眾知情權並完善救濟措施,以充分保障民眾權益。
歷經3會期,再生醫療雙法今天三讀通過,條文明定,為避免無行為能力者被迫提供細胞,上演電影「姊姊守護者」情節,禁止嬰兒作為細胞提供者,羊水、臍帶、胎盤可作為組織來源,而成年無行為能力者提供細胞時,須經代理人公證,若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行為,將重罰200萬以上2000萬以下罰鍰。
林雅惠指出,醫改會樂見再生醫療法能夠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這不僅能推動再生醫療科技的發展,也能讓民眾更便捷地使用再生技術。然而,在法案三讀通過前,地下化亂象多,醫改會長期關注醫療爭議及病人權益,為了遏制亂象,專法上路後應有兩點需強化,第一是救濟措施,第二是民眾知情權。
林雅惠說,專法的「救濟措施」僅針對重傷跟死亡,也就是一般不良反應、傷害不適用,然而醫療爭議本來就有因果舉證困難問題,更何況再生醫療涉及新醫療科技,應讓救濟措施更完善。
對於「民眾知情權」,林雅惠建議,政府應建立便捷且透明的查詢平台,供民眾查詢、了解相關再生醫療技術是否經官方核准;除了醫美,癌症病人是使用再生醫療技術的最大宗,雖然根據法規應每年定期公開成效報告,但以5月中旬衛福部公布的特定細胞治療技術實施情況為例,從癌別、期別到相關資訊都相當簡略,與民眾期待落差大。她強調,透明的技術與成效資訊,有助於民眾自我把關及醫療決策評估。
再生醫療領域於全球蓬勃發展,食藥署署長吳秀梅指出,截至今年4月30日,國內已核准的再生醫療製劑臨床試驗共149件,已核准的再生醫療製劑藥品許可證則有4件;有法可循,業者就有前進的機會,且專法與國際接軌,未來可望將相關製劑推向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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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醫療雙法三讀通過,醫改會呼籲完善救濟與民眾知情權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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