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主席賴清德昨天邀集黨內各派系代表舉行便當會,會中草擬出初步的2026年縣市長提名條例草案,但仍待6月28日全國黨代表大會通過後生效。會中各派系也達成初步共識,台南市、高雄市、新北市與彰化縣,將以初選方式決定縣市長人選。
2026年台南市長選舉距今還有一年半的時間,但民進黨內部廝殺卻越演越烈,被視為兩強的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與林俊憲近期「開撕」,林俊憲指控陳亭妃「藉藍營力量來打擊同志」,陳亭妃則反擊「黨內是競爭不是鬥爭」。
為化解爭議,賴清德昨天邀集黨內各派系代表草擬出初步的縣市長提名條例草案。根據草案內容,選對會就可能提名人選,經徵詢、協調,考量選舉整體情勢,綜合評估各項因素後提出單一適當人選,如經協調仍無法產生單一適當人選,一、協調對象對解決競爭之機制有共識者,依其共識方式產生單一適當人選。二、如協調對象對解決競爭之機制無共識者,由「2026年選舉對策委員會」依據選戰策略,綜合評估後向主席提出單一適當人選之建議。
提名條例指出,民進黨執政任期尚未屆滿之縣市,其縣市長提名候選人,由主席提名經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後徵召。執政任期二屆屆滿之直轄市、縣市,其直轄市長、縣市長提名候選人,依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九條規定辦理提名初選;提名初選時程由2026年選舉對策委員會統籌規畫。
至於非執政縣市,提名條例明定,直轄市長、縣市長提名候選人,經徵詢、協調後產生單一適當人選,由主席提名經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後徵召。如有特殊選情考量之直轄市、縣市長之提名,得經中央執行委員會決議後,另訂方案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