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前,時任雲豹能源董事長賴勁麟認為,國民黨製播的一支競選廣告指控他擔任特定群體的門神、掩護雲豹能源瓜分台南光電產業內容不實,提告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涉犯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今偵結,考量該廣告目的是為了喚起民眾對公眾事務的參與和監督,罪嫌不足,侯友宜獲不起訴處分。
去年10月起,國民黨在侯友宜YouTube頻道播出一系列競選廣告,其中一支「侯友宜來改變打貪篇EP.5」廣告畫面出現「雲豹能源發財?」「台南光電利益」、「誰獨霸?」「一手遮天發國難財?」等字,右側門神頭像為賴勁麟,大門上方匾額寫著「新潮流」,左右兩側紅燈籠分別寫著「四季進財」等字,影片全長30秒。
賴勁麟認為,該廣告不實指控及辱罵他擔任特定群體的門神、掩護雲豹能源公司瓜分、獨霸與台南光電產業有關的幾千億利益,使閱覽該廣告的民眾誤認他有廣告所指的相關行為,提告侯友宜涉犯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等罪。
侯友宜具狀堅決否認有妨害名譽犯行,並辯稱,該廣告是由競選總部委由廣告公司製作,由時任競選總部執行長金溥聰拍定決行,對於廣告有關賴勁麟部分一無所悉,而且當時社會一再討論雲豹公司能源事件,屬於可受公評之事。
同系列的廣告也前農業部長陳吉仲、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前宜蘭縣長林聰賢及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等人的頭像,繪製成門神。對此,鄭文燦曾提告侯友宜及金溥聰涉嫌加重誹謗,全案獲不起訴處分。當時金溥聰供稱,競選廣告是由他負責,他請廣告公司從媒體報導蒐集素材,侯友宜不負責廣告;門神是廣告人的創意,宗教上意義是正面的,在政治方面則使人質疑,廣告中使用問號表示質疑,期待受質疑者能出面說明。
檢方指出,該廣告主要質疑賴勁麟為何能擔任雲豹公司負責人?雲豹公司是否因光電政策而獲取龐大利益?認定綠能光電政策與公眾利益有密切關係,自屬可受公評之事。縱使本件廣告文字使用略有聳動,然而多用疑問句提出質疑,質疑內容非無中生有,目的是為了喚起民眾參與公眾事務及發揮公眾監督功能,難認侯友宜主觀上是出於惡意,應屬於對可受公評之事提出適當評論,因罪嫌尚有不足,侯友宜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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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競選廣告控賴勁麟是門神?侯友宜挨告獲不起訴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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