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廖鈞敏先後與高庭榮、潘睿群交往,去年3月凌晨,高為拿藥給廖女而至她位在台北市安康路住處,潘喚廖女,她因「被叫醒」而朝潘扔東西,潘嗆「別以為我不敢動他」,隨後持刀劃傷高的右臉。高從口袋抽出折疊刀猛砍潘,潘身亡,士林地院國民法官庭判高無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
廖鈞敏(25歲)與潘睿群(45歲)為情侶,但她與前男友高庭榮(23歲)仍頻繁見面,3人情感糾葛。2023年3月21日凌晨1點半,高到廖女住處,潘開門讓高進房、叫醒睡夢中的廖女,廖女不滿被叫醒,隨手丟擲寫字板。
潘睿群誤以為廖女不爽他,加上不滿高庭榮深夜來找他女友,即向廖女嗆聲「別以為我不敢動他」,並拿出尖刀劃傷高庭榮右臉耳際。廖女見狀,隨即打電話報警,潘不滿廖女報警後,只顧滑手機而不理會他,兩人拉扯。
高庭榮上前、用手臂由後方扣住潘的脖子,高早因情感糾葛而不滿潘,拿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朝潘猛砍,廖女的母親聽到聲響而查看,見潘受重傷,撥打119救人。
高砍人後沒救人,反而洗手、洗刀、拖地擦血,蹲在潘地身邊喊「撐下去,加油!」到場員警兩度阻止高拖地擦血,高竟轉頭開冰箱喝飲料。潘因失血過多,送醫多日後不治。
高庭榮否認殺人犯意,並表示他的目的是在保護自己和廖鈞敏不被潘睿群傷害,只是「防衛過當」。
士院國民法官庭認為高庭榮拿出刀刃9.5公分的折疊刀揮砍潘睿群時,他並未受到侵害,不能主張防衛權,且摺疊刀又尖銳鋒利,一般人都知道揮刺要害足以致命,高卻至少砍3刀,造成死者約10處銳器傷,惡性重大。一審審酌高在審理終結時才向被害家屬道歉,被害家屬離席不接受,而高還有毒品、幫助詐欺取財、加入詐欺集團等紀錄,判他無期徒刑。
案經上訴,高院認為一審在量刑時,已經考慮刑法57條的各項量刑因子,高庭榮否認有殺人犯意,對於釐清犯罪事實及節省司法成本的助益程度有限,且他在案發後僅有「設法脫身」之心,無真摯救護之情,也未獲死者家屬原諒,判無期徒刑無不當,今駁回他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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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肉殺大他22歲的情敵還喊「撐下去加油!」高院批沒真想救人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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